DB33_T 407.5-2003 苦丁茶 第5部分_苦丁茶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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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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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苦丁茶》标准分为:,--第1部分:种子,--第2部分:播种育苗,--第3部分:苗木,--第4部分:栽植培育,--第5部分:苦丁茶叶,本部分为《苦丁茶》标准的第5部分,本标准由新昌县苦丁茶研究所和新昌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共同提出,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局和浙江省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新昌县苦丁茶研究所、新昌县林业局、新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宏彬、吕世新、何晓锋、梁源新、王伟妃,苦丁茶,第5部分: 苦丁茶叶,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大叶冬青苦丁茶鲜叶采摘和加工要求,以及苦丁茶叶的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部分适用于大叶冬青烘青苦丁茶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2000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GB 7718-19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T 8302-2002 茶 取样,GB/T 8304-2002 茶 水份测定,GB/T 8306-2002 茶 总灰分测定,GB 11680-1989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DB33/ 290-2000 无公害茶叶,3  要求,3.1  鲜叶采摘和加工要求,3.1.1  采摘时期,分期分批采摘。野生树,一般一年只采一次。人工林培育得好的,每年采摘次数可达5次以上,3.1.2  采摘原则,幼龄茶树应以养为主,以采为辅,多留少采。成林茶树头轮多采,次轮少采,长梢多采,短梢少采,3.1.3  鲜叶采摘和运输,必须用清洁透气性良好的篮、篓、纸箱等装运,不得紧压,不得用布袋、塑料袋等软包装材料。运输工具也必须清洁卫生,运输途中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异味、有毒的物品混装,3.1.4  鲜叶采摘验收,鲜叶采摘后应及时验收、摊收、摊青,防止发热变红,3.1.5  鲜叶整理分级,高档茶1芽1叶-3叶,长度不超过5cm;中档茶4叶-5叶;低档茶为5叶-6叶。要摘除粗梗,清除病虫变质叶,3.2  苦丁茶叶加工,3.2.1  杀青,通常用封闭式滚筒杀青机杀青,温度先高后低,140℃→120℃→80℃。每次杀青时间2分钟-4分钟,投放经萎凋的青叶3千克-6千克。手工杀青时间较长,投放青叶数量以双手恰好可操作为宜,3.2.2  揉捻,嫩芽茶要摊凉后揉捻,用小型揉捻机揉捻,至基本成条,结胞破损率在30%-40%,3.2.3  回潮,第一次揉捻后,薄摊1小时左右,使茶叶回潮,各部分水分均匀,3.2.4  辉锅,翻炒时温度由高到低;或在理条机中边烘边理条,进一步成形,3.2.5  再揉捻,此次揉捻方法与前同,每次揉捻时间20分钟-30分钟,3.2.6  烘干,用焙笼烘干,分2次-3次烘。第一次用毛火,火温高些,结合理条,温度100℃左右;或用理条机,边理条,边烘干。第二次用足火烘,温度80℃左右。经过反复烘干、摊凉、回潮后,直至干燥为止。注意用焙笼烘干,不得用煤或煤饼直接烘。用烘箱烘干,第一次烘干温度为100℃,烘1小时;第二次温度为70℃-80℃,烘的时间可长些。直至完全干燥,使之含水率低于6%,3.2.7  毛茶整形及拼配,经过拣别、筛分,使苦丁茶叶外形均匀一致,整齐美观,4  质量要求,4.1  分级,按感官评定苦丁茶叶品质高低分为四个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4.2  感官品质基本要求,烘青苦丁茶品质,总的要求是:外形呈条索或卷曲状,茶条紧结,粗细均匀,色泽乌黑(或棕褐)油润,略有香气;汤色翠绿或黄绿明亮;叶底色绿或淡绿,饮后先苦后甜,味醇不涩,回味甘甜持久;不焦、不碎、干燥,无异味、无杂质,4.3  感官品质指标,各级烘青苦丁茶叶等级指标见表1,表1 各级烘青苦丁茶叶等级指标,等 级 长度(cm) 径 粗,(mm) 其 他 要 求 卷曲状 条索形 特级 3.1-4.5 3.4-5.0 3.6 -4.5 1芽1叶至1芽2叶,以乌黑为主,无茶梗、芽鳞 一级 4.6-6.0 5.1-6.6 4.6-5.5 1芽3叶至1芽4叶,乌黑色或黑中带绿,无茶梗、鳞片 二级 6.1-7.0 6.7-8.0 5.6-8.0 1芽4叶以上,无顶芽多叶茶,单叶嫩茶 三级 ≥7.0 ≥8.0 ≥8.0 单叶茶 ,4.4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见表2,表2 理化指标,指 标     项 目       含 水 量        总 灰 份  指 标%    特、一级    二、三级     6.5     ≤6.5     ≤7.0 4.5  卫生指标,应符合DB33/ 290-2000《无公害茶叶》要求,5  试验方法,5.1 取样,按GB/T 8302-2002的规定执行,5.2 感官品质检验,用目测、钢尺或卡尺测量,5.3 含水量检验,按GB/T 8304-2002的规定进行,5.4 总灰分检验,按GB/T 8306-2002的规定进行,5.5 卫生指标检验,按DB33/ 290-2000的规定进行,6  检验规则,6.1  产品以批为单位,同批产品的品质规格应一致,包装、净含量应相同,6.2  产品须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和经销,6.3  检验种类:分常规检验和型式检验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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